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5日,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常州市银杏路北侧月季路西侧地块1#2#3#、商业A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有关规定对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苏建质安〔2015〕292号)。该公司在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对全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经考核,目前该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12项条件,特建议贵厅恢复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报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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