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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1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8〕8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06-11 公开日期:2018-06-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集团化办学是现阶段破解“择校热”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功之路,是让更多常州孩子接受更好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以质为本”,拓宽办学领域,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办学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实现“让更多人接受更好教育”的目标,为建设教育强市,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有力支撑。
  2. 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布局更加优化,办学方式更加多元,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质量水平更加提升,基础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50%左右,市级以上优质学校占比学前教育达85%以上、义务教育达90%以上、高中教育达100%,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拓宽办学领域
  3. 加快学前教育集团化进程。整合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加快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凡新建公办园、薄弱园、乡村园纳入集团化管理,原则上1所优质园带3-5所幼儿园共同发展,让更多儿童“上好园”。
  4. 加大乡村教育集团化覆盖。大力振兴乡村教育,完善城乡共建制度,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引入乡村,推进乡村学校集团化管理,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纳入城镇学校教育集团,推动乡村学校和城镇学校共同发展,提升办学品质。加快乡镇中心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原则上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
  5. 加强薄弱学校集团化力度。促进城市教育优质均衡,将城中老小区配套、城郊接合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等发展有困难的薄弱学校,均纳入教育集团化管理。每所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应结对1-3所薄弱学校,力争在3年内将薄弱学校都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二)创新办学方式
  6. 探索多种集团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教育集团一体化办学,迅速提升薄弱校、乡村校、新建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委托管理、城乡共建、校际联盟、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鼓励跨学段组建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内“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办学。
  7. 广泛推动区域之间合作。大力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积极引进市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区域内集团化办学,鼓励各地政府开展区域间合作,组建跨区域教育集团,让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内集聚,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8. 支持社会资源参与办学。支持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发展转型。支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组建跨行业教育集团,实现企业与学校双向共赢。
  (三)优化办学机制
  9. 创新教师编制配备。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鼓励探索采用员额制、聘用制、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统筹区域内教师编制使用,在教师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和岗位设置时,根据集团办学规模和形式,适当倾斜增加核心校教师编制、岗位和领导职数,具体方案由同级机构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研究确定。
  10.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级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对全市集团化办学重大项目及重要课题予以资助,对各地集团化办学绩效进行评估与奖励。各地相应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同步建立集团化办学经费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
  11. 优化集团治理结构。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按程序核定集团名称,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的理事会、章程管理及项目责任等制度。制定并实施教育集团发展规划及成员校发展规划,推进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队伍建设一体化、教育教学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
  12. 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根据集团办学的形式、质量以及成员校数量等因素,适当增核集团核心校绩效工资总量,担任核心校校长和外派成员校校级领导的单独增核一定数量的绩效工资,具体办法由同级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对推进集团化办学有贡献的教师和干部,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四)提升办学品质
  13. 深化学校课程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优质集团课程和特色学校课程,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更具价值的学习内容。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集团内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或交流,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改进教育教学管理。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项目建设,形成“校校有教学改革项目,人人参与教学研究”的新局面。
  14. 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探索集团招聘的新教师在核心校接受为期1-2年“首站式培育”的模式,推动集团内部骨干教师柔性流动。制定集团内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划,通过校本研修、基本功竞赛、评优课、课题研究、项目建设等形式加快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培养未来卓越教师。
  15. 促进学校高品质发展。推进教育集团特色化建设,力争有阶段性显著成果,促进学生多元发展。推进教育集团文化融合,在办学使命、培养目标、发展愿景、办学举措等方面打造集团文化品牌。推进教育集团品质提升,力争三年内集团成员校都建设成优质学校。
  三、组织保障
  16. 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建立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政府部门考核内容。各地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规划、建设、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各街镇协同推进集团化办学。
  17. 完善督导评价。市教育督导部门将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督导内容,督导结果作为督政、督教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市级先进地区、优秀集团和先进个人的依据。各地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指标,综合评价集团办学成效,全面评估每所学校发展情况。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集团化办学评估,建立健全社区和家长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评价机制。
  18. 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定期组织集团校(园)长学习培训,组织召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研讨会、现场会和推进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经验,宣传推广集团化办学成果。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常州教育向着更好质量、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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