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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2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886763/2021-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2021-11-17 公开日期:2021-1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2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23号的答复

秦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我市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新国土法修订实施后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破除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障碍、改革了土地征收制度、完善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必将对土地管理制度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政策机制起到重要指引作用。提案系统梳理了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优化规划体系、拓宽资源配置路径、完善政策机制等方面的建议,对下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与借鉴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是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空间红利,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以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围绕完善规划体系、探索工作路径、建立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实施规划引领,不断完善乡村规划体系

1、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部、省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空间发展目标战略,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2、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协调各辖市区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将现有自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明确各类村庄数量和布局,为引导村庄发展和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提供支撑。

3、试点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金坛区薛埠镇上阮(山蓬)村、武进区湟里镇西墅村和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三个省级试点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探索“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在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在五个试点城市中唯一得到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表扬,得到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为制定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培育示范工程,努力探索资源配置路径

4、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2017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制定了《常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点)规划指导意见》、编制了《常州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有效指导常州市两批二十四点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2020年,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要求,我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编制了《常州市美丽乡村实施评估与建设标准》,进一步强化对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的引导和指导,着力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迈入新阶段。

5、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培育行动。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常州市土地资源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我局以村庄规划为统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整治、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6个类型,共选择60个示范点开展培育行动。2020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进一步丰富完善统筹配置内涵,明确统筹配置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实施路径及支持措施,为今后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了长效机制。

6、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积极探索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2020年,我市共计完成项目15项,用地规模628亩,占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9.2%,其中,我市金坛区花谷奇缘、钟楼区日月岛项目作为优秀案例入选《江苏农村要情》第20期在全省进行推广。

三、强化基础研究,逐步建立政策标准体系

7、研究拟定《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以《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为基础,进一步梳理明晰村庄规划工作流程,深化细化规划编制内容,分类整理不同受众的规划成果要求,突出强化成果表达多样适用,为我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更为实用、好用、管用打好基础。

8、制定出台《常州市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统筹考虑政府公共财力、村庄人口规模、行业规范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符合常州地方实际的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或要求,实现设施集约布局,引导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效应。

9、颁布实施《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能,提出规划保障我市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规模和布局,明确“市局-分局-中心所”三级审批管理要求,编制具体操作流程,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办理住宅建设审批手续。

10、初步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体系。自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部、省、市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相关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我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扎实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地价的编制、验收、公布以及应用推广工作,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价格指导依据。2020年我市市区已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编制和公布。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也已形成初步成果。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更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之年。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咬定目标不松劲、强化举措抓落实,围绕秦佳等委员提出的四条对策建议,全力实施“八项工程”,为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统筹配置、实施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保障工程。

加快推进常州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综合安排和总体部署,科学描绘国土空间发展及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治理蓝图,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城乡空间总体格局,在此基础上充分保障常州的农业农村发展空间,构建层次分明、类型多样、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融合公共政策。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严格遵守依法批准的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按照规划明确的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要求,强化对乡村地区规划的统筹管理,引导要素分类配置、村庄分类发展,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根据地方发展实际情况,确需对镇村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的,按照要求有序指导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不断优化常州城乡空间布局。

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通盘考虑资源管护、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管理要求,保障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运用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政策工具,发挥好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作用,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建设。

二、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配置工程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乡村振兴各项用地的保障政策,建立促进常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用地投入机制,在常州各地新编的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用于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10%建设用地指标覆盖空间,提出指标落实的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硬性要求,从上层次规划安排中确保农业农村发展空间。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项目实际依法依规灵活开展点状供地等政策红利。用足用好每年不低于5%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充分保障常州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

积极争取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着力改善农村土地空间碎片化问题。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在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基础上,力争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城镇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地价成果的公布以及应用推广,全面完成我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体系的构建。指导试点地区继续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开展深入分析,推进试点项目落地,通过案例实施累积丰富的实践样本,注重操作经验的归纳总结。

针对我市乡村低效建设用地进行调研评估,积极探索乡村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新思路与新路径,提高全市乡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以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促进乡村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常州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和用地保障。

四、宅基地改革及盘活利用工程

指导溧阳市、武进区开展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力争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审批、监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积极探索涵盖宅基地资格权数据库建设、宅基地审批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农房抵押贷款、农民自建区等改革试点任务,初步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建立“户有宜居”的农房保障制度。

统筹考虑村庄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在城市郊区,重点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方式发展二三产业;在农村腹地,与村庄布局重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结合,开展宅基地整理复垦、置换与退出;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入股、退出等方式,重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体、企业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机构合作,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统一收储利用。

五、“五优农居”示范培育工程

以“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出发点,按照“一年示范引领、两年规范提升、三年总结推广”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新(扩)建农村居民点和村庄整体改造两种类型的村庄建设水平为抓手,在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建设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彰显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优空间格局、优资源配置、优住房条件、优人居环境、优治理水平,在常州打造若干“五优农居”示范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宜居宜业乡村。

六、耕地资源保护优效提质工程

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探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发展用地,改善生态环境。

制定“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与“两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按照建设生态屏障、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坚持有路有渠就有树的原则,大力度推进农田林网新建补造、填空补缺;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将高标准农田项目打造成为既是村民休闲之所,又是乡村旅游点;与生态绿色同步,大力推广生态工程技术,建设生态水渠,合理控制地下水位,保护田沟生物种群,构建农田“人工湿地”;与园林景观同步,兼顾园林景观和观光休闲,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七、党员义工驻村规划结对工程

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师驻村服务制度,指导有条件的规划下乡团队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挥规划行业优势,整合资源要素保障,与乡村基层所、行政村签订党支部结对共建协议,引导规划用地从业者结合“五优农居”示范工程、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等业务实践,走进乡村献计献策,提供扎根式、陪伴式帮助,服务农村居民建好自己家、走好振兴路、实现乡村梦,凝心聚力推动美丽乡村共谋共建共治。

八、村庄规划管理系统平台工程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相关要求,基于“一张图”(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一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应用,系统梳理村庄规划编制、审批、修改的管理标准,推动实现村庄规划全程在线标准化管理;加强村庄规划“一张图”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形成市县协同的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厘清村庄规划在纵向和横向上的核心指标要素和关联协同规则,开展相应的管理模型构建研究;加强与“五全五化”应用成果衔接,面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中相关业务提供合规性审查和其他规划信息服务,为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监测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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