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3〕222 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起对我市持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34家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其中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能有效建立安装维修作业规程、服务标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并较好落实,安装维修的燃气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与燃气具生产或销售单位签订的安装维修协议均在有效期内,其余28家企业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与安装维修人员配备等不满足资质条件的问题(具体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发现问题后,我局于2023年11月底分别向不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标准要求的28家企业送达了《整改通知书》。截至2024年1月31日,有11家完成整改,常州三隆家电有限公司等其余17家企业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撤回附件中17家企业相应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撤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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