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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4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4-19 公开日期:2019-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教计〔2018〕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学校海绵城市建设,原则同意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实施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滞留设施1463平方米、生态湿地807平方米、植草沟1200米、生态岸线440米、透水铺装3369平方米、雨水罐36立方米以及管线普查、管线改造和海绵展示牌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0万元,其他费用129万元,基本预备费52万元。资金来源由省财政海绵专项资金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84-03-31892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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