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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常州市美术类作品选拔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8-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8〕86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8-07-02 公开日期:2018-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常州市美术类作品选拔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常州市美术类作品选拔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

根据《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办法(试行)》(苏文公共〔2018〕10号)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美术类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文公共〔2018〕12号)精神,市文广新局决定开展常州市美术类作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作者范围

参评作者不设成年和少儿组别,不含专业作者以及专业院校师生。

(二)作品要求

1.美术: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作品格调高尚,规格在4尺(138﹡69cm)整张以内。

2.书法:

(1)字体要求:篆、隶、楷、行、草五体。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

二、作品报送数量

各辖市区报送的美术、书法作品各不超过15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三、评审

市文广新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

四、有关要求

1.参评作品一律报送原件。本次评选不收册页,国画和书法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规格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不予评选。

2.参评作品须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书法报送作品一律附释文。

3.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和获奖、入展资格,并通报批评。

4.注重对书法作品的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报送须知

请各辖市、区于2018年7月25日之前将参评作品和有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文化馆书画部。上报时按照门类填写报送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季旻孜、张璐

电话:0519-86619026,13912309718,13515256690。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常州市美术类作品选拔报送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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