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常州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实施方案》(常科发〔2023〕4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开展2023年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摸排意向申报江苏省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并上报市科技局,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共同遴选确定牵头单位。
2. 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联合各参与单位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备案试点申请书》及共建协议。
3.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辅导与核实,并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4.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考察、答辩评审等,提出推荐名单并上报江苏省创新联合体。
5. 通过市科技局推荐上报的创新联合体、2022年度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单位将同步纳入常州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名单。
二、时间安排
请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于7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意向申报江苏省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名单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于9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备案试点申请书》、共建协议和拟推荐创新联合体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王树山
联系电话:85681525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 常州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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