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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3-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3〕131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3-06-30 公开日期:2023-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3〕131号

局机关各处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新实践的重要一年。市文广旅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当表率、作示范、走在前的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文旅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532”发展战略,推进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休闲度假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强化运用“书记领学”“专题研学”“创新促学”“全员深学”“实干践学”等多种形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2. 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学习运用能力。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依托“文旅大讲堂”等阵地开展专题学习辅导,组织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系统党员干部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 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升级。做好上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认领和编制,实行权力事项清单式动态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一件事”办理流程。有序推进开办网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动“常享游”等应用接入“苏服办”APP,完成重点景区和市级以上文化场馆社保卡文旅“一卡通”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文旅市场通”APP和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组织文旅窗口审批人员培训班,持续提升全市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科教信息处)

4. 优化文旅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文旅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常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探索新业态审批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剧本娱乐+”、演出新空间、网络艺术品等新业态规范发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施行“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及时修订和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内容,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市场主体比例。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文旅市场“红名单”评定和失信主体认定,开展以互联网上网服务为试点的信用等级评价。贯彻《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依托江苏省广播电视信用监管平台,对全省持证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用户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

5. 加快文旅市场复苏振兴。召开全市文商旅融合发展大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综合推出“降贴贷”金融扶持政策、“扩促引”消费促进政策及“稳补缓”惠企助企政策等,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发挥重大项目引领支撑作用,继续实施“532”发展战略文旅项目。强化文旅服务体系、品牌体系、营销体系建设,释放文旅消费动能。实施“引客入常”计划,推动入境游、团队游有序恢复。构建“常享游”文旅总入口,促进文旅消费数字化、便利化。(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交流推广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科教信息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处、财务处)

三、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6.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列先锋行动。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良好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协同做好打击“黑广播”工作。组织全市文旅市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

7. 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省出台的《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2023年版)》,推进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工作,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尺度与标准。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

四、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8. 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奖项评选、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更规范更科学更高效。贯彻实施《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网上常态互动机制,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9. 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专家等作用,稳妥处置投诉、诉讼、信访等法律事务。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优化全系统12345平台来件办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件效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

10. 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落实落细“乙类乙管”后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开展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包车、星级饭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阵地管理和文旅活动内容审核把关。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强化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1. 创新开展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文艺演出、学法竞赛、编写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系统“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以及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宣贯工作,组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景区、进文博场所、进校园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积极发布文化市场执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定期推送普法类信息,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物保护和管理处、科教信息处、执法支队)

12.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文旅深度融合,发挥艺术专项资金和艺术评奖激励引导作用,组织创作一批有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利用市图书馆、市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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