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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层转《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1-002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办〔2021〕2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1-04-19 公开日期:2021-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关于层转《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常人社办〔2021〕25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33号,以下简称《指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组织培训,准确掌握实质。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指引》,提高服务指导企业的能力水平;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引导企业遵循《指引》中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原则,建立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指导服务,增强对企业内部分配政策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对本地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实效,实现政府、企业、个人在收入分配上的多赢。

二要采取先行先试,有序稳步推进。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经济布局、企业情况、技能人才状况等实际出发,以本地制造业企业为切入口,以本地经济发展主导行业、技能人才集中的行业企业为重点,以企业数量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和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为着力点,以积极性高、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为突破口,认真选取样本企业,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参考运用《指引》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通过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分步推进,促进《指引》落实。2021年起,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每年至少选择1家重点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指引服务。

三要借助各方力量,确保落到生根。各地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作用,加强与国资、工信、交通、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借助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共同开展培训、宣讲、咨询服务等合作,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性、个性化指导服务,努力营造落实《指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和舆论氛围,提升各类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33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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