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和文旅休闲明星城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质量水平,更好地调动全系统信息和宣传队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推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和宣传工作的相关考核要求,结合文广旅实际,对《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作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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