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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9-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9)11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9-07-10 公开日期:2019-07-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9)11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统一部署,将于2019年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2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去年,我市大力开展常州市大中专(技、职)院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领航行动,通过举办“创业有助、就业有路”为主题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提升了院校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市将在去年实施“领航行动”的基础上,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为在常16-35岁未就业的青年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各辖市、区要把青年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多方配合,确保活动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精准服务。各辖市、区要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一是全面摸底,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要依托金保二期系统数据库,全面准确了解青年的就失业状态、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二是精准施策,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要开展实践指导,量身定制“就业启航计划书”,帮助失业青年积极理性求职。要提升就业能力,落实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扶持政策。要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扶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要实施托底帮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等重点援助对象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动员一批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人事主管、社区(村)工作者等,组建一支“启航导师”队伍,提供预约上门、就业指导、定期回访等专业化、便民化服务。要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给予支持,适应青年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四、加大宣传总结,提升活动效能。各辖市、区要以开展本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http://www.hnmsw.com/articlesearch.php?keywords=%E5%88%9B%E4%B8%9A%E6%94%BF%E7%AD%96,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让失业青年知晓计划内容并积极参与。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一批失业青年通过计划成功就业创业的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服务总结。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由人社部门负责调度汇总。各辖市区人社部门于每年6月23日前、12月23日前填写《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并于每年12月23日前报送当年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各辖市区人社部门的具体牵头单位及联系人情况(附件1)请于7月20日前报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人社部门联系人:刘 运,85588912;

司丽莉,85588919(报表)。

团市委联系人: 吴 捷,85683635。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牵头单位情况表

2.常州市青年就业启航计划活动安排表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208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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