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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20〕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1-28 公开日期:2020-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教体〔2020〕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及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常州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措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假期生活指导和开学准备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广大教师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2.各校要在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因特殊原因有学生留校的,如,西藏民族中学、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奔牛高级中学等,必须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及《学校留校学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相关方案于2020年2月13日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局直属学校于2020年2月13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有学生留校的学校于2020年2月1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落实省政府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将提前向社会公布。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提前开学,普通高中三年级一律与其他年级同步开学。
  4.各级各类学校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切实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疫情传染风险。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假期到校活动和线下辅导,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返校。积极推进《空中课堂》和线上名师导读。
  5.严禁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开学前组织集中教学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高校须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加强综合管控
  1.各地各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持续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制度。持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加强校园24小时全天候巡查巡防,特别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校园进出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盗窃、治安、疫情扩散及其他校园责任事故。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切实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做到“四个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有效的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假期外出信息以及人员往来情况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重点追踪去过疫情发生地区武汉、湖北人员,或与武汉、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发现情况及时与住地居委会或疾控部门联系,对相关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摸排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与定点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要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
  4.各地各校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者进入校园进行限制。学校场地对外开放工作在学生开学前三天暂停,具体放开时间根据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5.各地要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卫生防疫各项措施,帮助培训机构提高应对能力。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集中授课或其他聚集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教育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飞行检查。
  6.要控制聚集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原定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未雨绸缪,做好开学准备
  1.各地各校要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网络渠道,加强春季开学初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开学第一课,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向学生推送《常州教育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通用预防指南”。重要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醒和引导学生近期不要参加校外培训、研学旅游、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减少探亲访友,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加强自我保护。
  3.各学校应积极开展师生假期生活指导,引导广大师生“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引导学生和家长外出时务必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4.开学前,各学校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5.各地各校要立即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如,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或校外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对患病以及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给予关心关怀,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6.各学校要遵循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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