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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改进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1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6〕1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7-19 公开日期:2016-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改进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关于改进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初中校、非校事业单位及机关有关处室:
  为扎实推进减负增效 “五项严规”,深入实施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现就改进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主体性原则。学生是完成作业的主体,教师是设计和评价作业的主要责任人。教师要研究作业设计和布置的科学性,提高运用作业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学习的能力。
  科学性原则。作业的设计与评价要基于课程标准、关注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要建立尊重学生认知规律、循序渐进、能力立意的作业评价体系。
  多样性原则。克服单一纸笔作业的局限性,关注多维学习目标,研究作业的多样化,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
  发展性原则。作业评价要淡化横向比较,发挥作业的教学诊断和改进功能。教师既要关注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作业过程与作业习惯,发挥作业的多方面教育效益。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作业的布置与管理
  作业是教师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承载学习内容、体现学习方式、实施过程性评价的载体。要从学习活动整体考虑,系统、科学、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
  学校要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现成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要积极探索校本作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作业研发、审核、总量控制等环节的责任人。
  学校要加强作业管理,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途径下载并打印作业。
  (二)落实作业的批改与反馈
  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并认真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进教学过程。
  加强作业批改的及时反馈与针对指导,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要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三)强化作业的控制与检查
  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每个学科只允许配备一本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课后作业本。学校须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与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指导学校提升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学管理。学校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积极推进作业改革。要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明确家长在作业中的参与角色仅是督促者、支持与鼓励者。
  (二)加强教学研究
  教科研部门要转变教研方式,加强作业与评价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作业改革的典型经验。学校要完善备课组工作制度,将作业研制与使用情况分析纳入日常教研;开展以作业与评价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活动,帮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命题、批改分析、讲评等技术,提高教师运用作业与评价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的能力。
  (三)完善督导考核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调整完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指标,把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督导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通报批评,以确保深化课程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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