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了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积极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优化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9月2日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响应国务院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优化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我局支持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企业需求导向,推进登记便利化。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行政许可大“窗口”,方便各类小微企业设立,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张表格填报、一次领取证照”的便企制度,年内实行“一照一码”;加快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网上企业名称自助查询平台,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对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能简则简”,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支持扩权强镇,扩大基层登记事权范围,做到审批登记权限“能放则放”,将部分登记、许可职能下放基层,实现就近办理,积极试点基层窗口“三证合一”模式;开通小微企业登记“直通车”,安排专人负责、快速办结,努力营造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宽松准入环境。
二、改革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园区名称中含有“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梦想工厂”、“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孵化器”等字样。优化“互联网+”等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对利用互联网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小微企业,企业名称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利用互联网经营XX”或者“利用互联网提供XX服务”;支持与创业创新相关的项目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三、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推行企业集群注册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住所登记管理改革,积极实施“一址多照”和企业住所信息备案制度。对于落户在高新产业园、科技创业园、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相对集中区域内的企业,且由各类园区、楼宇提供其住所的,实行由园区或楼宇集中登记备案地作为其住所的申办登记,企业可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分行业、分区域释放住所资源,允许电子商务领域的小微企业将住宅登记为住所;支持对同一社区内的家庭服务业统一登记,社区内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个体采取分点备案即可,为创业创新降低门槛。
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自有资产进行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以及动产抵押融资;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保证保险试点覆盖面,扩大小微企业参与政策性银行统借统贷受益面,积极开展银企座谈、银企对接、金融产品推介等多种活动,通过实施综合授信、“金融超市”、“信用助贷”和建立小微企业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促使小微企业享受到“绿色通道”式的便捷融资服务及“信贷工厂”的利率优惠。
五、主动帮助小微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积极宣传和组织培训,引导小微企业增强商标注册意识,在企业初创期就主动申请注册商标,促使“小企业”有品牌;在企业发展期学会运用商标策略拓展经营,主动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争取做到“小企业”有“大品牌”;加强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商标确权、维权和运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商标实力。
六、引导小微企业提高广告创意能力,运用广告战略扩大影响,树立品牌。指导小微企业了解和掌握广告媒介创新,帮助他们提高广告意识和广告运用能力;进一步打造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新媒体、新材料、新技术的产业特色,鼓励有创新资源的广告企业积极申报广告企业资质,推荐有特色的广告创业创新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扶持,提升广告人才资源优势,帮助一批广告企业实现“龙城英才计划”。
七、开展“守重”公示,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大力宣传和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支持小微企业争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不断提升自身诚信经营意识和市场竞争力。
八、帮助小微企业扩展发展空间。强化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公用企业、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排除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小微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坚决维护小微企业的无形资产,重点保护小微企业的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九、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全面服务小微企业;大力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活动,建立诚信联盟信息档案,引导小微企业诚信经营;组织创业人员参加“SYB”创业培训、创业提升培训以及各种经营管理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十、强化小微企业的消费维权工作,展示企业良好形象。通过《放心消费网》、《消费面对面》等渠道加大对产品好、服务优的诚信经营小微企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增强其创业创新信心;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理消费纠纷与投诉工作制度,可将小微企业纳入消协“消费维权通平台”,利用平台建立企业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的直接调解通道,为企业展示自身形象提供帮助。
十一、鼓励创建更多更开放的创业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创业创新集中区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各类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基地,扩宽经营场所资源,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十二、积极组织和引导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协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信用评定、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专业化服务,促使小微企业集中力量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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