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常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进一步规范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常州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6章22条。质量强市奖补资金按项目法进行分配,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补。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及奖励标准、资金分配与项目申报、绩效管理与监督管理等。
二、该办法的奖补对象及具体奖补标准是什么?
奖补对象及标准具体包括:
(一)质量管理奖励
1. 政府质量奖项目
(1)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个人),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2)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3)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
2. “江苏精品”项目
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3. 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中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4. “质量强市”战略推进体系建设项目
主要用于市长质量奖评审、“质量强市”宣传培训、卓越绩效管理人才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培养、“江苏精品”培育等。严格按照评审费、培训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厉行节约,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标准化奖励
1. 标准制定类项目
(1)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二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主导制定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4)主导制定省(市)地方标准或团体联盟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 标准化技术组织类项目
(1)新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国际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2)新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国家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3)新承担江苏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3. 标准化试点(示范)类项目
(1)按期通过考核且表现优秀的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
(2)按期通过考核且表现优秀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 万元、10 万元奖励。
4. 标准创新贡献奖类项目
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依据其贡献程度,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依据其贡献程度,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
5. 企业标准“领跑者”类项目
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5万元奖励。
6. 标准化活动类项目
以我市名义承办或代表我市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或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活动,对我市相应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和下达流程是怎样的?
总体原则:贯彻落实政策“非申即享”和资金“直达快享”相关机制要求。
具体流程:市市场监管局在年度预算批准后,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发布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采用“非申即享”方式支持的免申报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直接根据相关认定、表彰等文件安排奖励资金。需要申报的项目,由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初审结果,通过项目核查、评审等方式审核确定拟扶持项目,除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的项目外,将拟扶持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市财政局对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拨付按照市惠企利民财政资金“直达快享”兑付流程,精准直达受益主体。
四、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可以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标准化项目吗?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可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标准化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有多个同类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的,就高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本市有多个承担单位的,不重复奖励。
五、奖补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履行哪些职责?
奖补资金使用单位对各环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落实信用承诺;规范奖补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配合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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