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工作运行质量,积极探索建立绩效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常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5〕202号)要求,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对2013-2014年评估认定的17家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经过现场考察、综合评估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等5家单位为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优秀等级、常州格力博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良好等级、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合格等级(详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更好地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考核评估结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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