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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9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09-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9-08-05 公开日期:2009-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9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关于2009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09〕51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2009年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为目标,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主题,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全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紧扣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为改善民生服务;坚持统筹兼顾,紧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不协调因素,加快推进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品牌,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抓好整改阶段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认真贯彻学习要求,巩固深化学习成果。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准确把握内涵,深刻领会实质,把深化学习贯穿始终。要结合解放思想深化学习,联系分析检查深化学习,围绕解决问题深化学习,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学习,着眼改进作风深化学习。
  (二)分析梳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针对问题,制定周密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时限,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进一步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根据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办几件群众期待解决的实事,着力完善队伍建设中的几项措施。重点要着力解决服务“三保三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全市50项重点工程(工作),深化“法律服务年”、“双千百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服务、农民工学法用法、司法鉴定、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关系民生的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要着力解决服务民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金融危机给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带来的新问题,尽心尽力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暖企行动”,全面排查企业涉法问题,深化“五调对接”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分析、研判工作,扎实推进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要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及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尊重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形成科学发展制度。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7个政策性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性文件为主线,以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着力建立完善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的执行力。要按照“学习科学发展观、争当全省排头兵”目标要求,完善考评体系,细化指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争先创优的成效机制。要深化“五调对接”,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努力构建以调委会为龙头、以司法所为依托、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协作机制。要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机制作用,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完善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不断完善行业自律、职责明确、相互结合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要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完善《机关效能考核办法》,强化监督考核,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五)精心组织群众测评,确保整改工作质量。要科学确定群众满意度测评内容,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为群众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掌握的测评标准,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可信。同时,要按照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二、把握方向,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和省辖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
  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范燕青书指出,对于下半年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准确判断发展走势,在当前尤为重要。增强发展信心,把握发展主题,创新发展思路,是做好今年下半年乃至明年工作的关键。要求奋战一百五十天,完成全年大目标。在省辖市司法局长座谈会上,缪蒂生厅长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大局谋发展,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方向,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共同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力量。
  (一)始终坚持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目标不动摇。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阶段性成效的“硬标杆”,是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肩负的重要责任,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上来,瞄准目标,扎实苦干,对照目标,梳理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审视工作,用争当排头兵的标准,在竞争中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
  (二)始终坚持维护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不放松。在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和近两次辖市(区)司法局长会议上,对全年安全稳定形势作了分析,今年政治敏感时段相对集中,各类社会矛盾碰撞叠加,国际金融危机又严重影响,安全稳定面临着严峻考验的一年,不稳定因素增加,不安定事端随时有可能发生,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三)始终坚持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不懈怠。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带来的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果断采取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措施,经济运行向好的态势发展。因此,要克服盲目乐观和厌战情绪,做好长期应对复杂局面的充分准备,自加压力,负重奋进,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措施和途径,努力提升服务层次,不断提高服务效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方法是推动事业发展的精神不偏离。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通过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通过探索“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质量。通过完善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态度,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试点、探索新的做法,研究解决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突破。
  三、服务企业,深入推进“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等活动
  要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双千百日”活动成果,努力做到:标准不降、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变。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服务。要围绕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列出十大类法律法规解析与运用课题,组织资深律师,为全市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咨询、讲座和服务。组织编印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村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律知识系列读本10万册,发放到企业、农村、社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手里,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二)认真组织律师走访活动。进一步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解决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对全市重点企业走访率要达到85%,对2392家顾问单位每季度进行1—2次专门走访,走访率达到100%;每季度举办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座谈会1—2次,为政府和企业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开展“走进两重”活动。加大对“三保三促”和全市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法律服务参与力度,组织“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律师为企业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咨询中心”律师的积极作用。
  (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全市要在12月底前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组建工作,为全市200家星级企业推荐法律顾问,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步配齐法律顾问,在社区、村居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
  四、履行职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积极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在企业中设立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推进企业学法、用法工作。在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为每个行政村培训1—2名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争取年内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民主法治村”。配合有关部门建成法制宣传主题公园,确保广场文化周周演中每场有2个以上法治文艺节目。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出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放大我市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别要在100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确保年内新增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000家,并采取“十项措施”,努力做到法律风险排查到位、优质服务提供到位、矛盾防范化解到位、参谋助手角色到位、献计献策成效到位。要以服务国庆60周年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把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谐安民工程”指标体系要求,确保2009年度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金坛、溧阳、武进年内建成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实现基层法院(法庭)和派出所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试点建立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推动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分别配备3名以上、2名以上、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统一标识、设置代办点、预约上门服务、受援人选择援助律师、服务评价、回访受援人、设立投诉电话”等七项便民措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市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依法、应援尽援”的要求,对涉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伤和其他人身伤害损伤赔偿、遭遇重大突发灾祸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对重症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确保我市法律援助办案数增长6%,达到1800件以上,实现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
  (五)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要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前评估、罪犯假释前调查工作,加大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心理矫正力度,提高矫正质量,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确保控制在1‰以内。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和遏制重新违法犯罪。
  (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公证办证快速通道,对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企业、单位急需公证项目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处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改进作风,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
  按照“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要求,扎实推进,毫不放松地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教育、作风养成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积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开展“省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条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努力打造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积极开展“十大调解能手”和“十件法律援助典型案件”评选活动,积极加强典型宣传,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社会形象。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对群众前来咨询、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实行首问负责制,保证群众疑问得到解答、要求得到处理,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政程序,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创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活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认真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狠抓投诉处理,确保机关继续保持零投诉、法律服务投诉逐年下降。
  (五)全面落实便民措施。编印普法系列读本、《法律援助指南》、《基层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各10万册(张),逐步发放到群众手中,使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扩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六)全力保障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四严”、“四最”要求,精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考试考务,提高服务能力,确保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零差错”。
  附:2009年下半年重要会议、活动安排一览表
 
 
                      二○○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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