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之年,也是全系统新一轮争当排头兵工作全面推进之年。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积极变化和不利因素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任务十分繁重。
2012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动员大会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四大战略”、着力推进“八大重点”的要求,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紧扣一个中心,发挥两大作用,强化三种意识,推进四项突破,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紧扣一个中心:紧紧扣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中心,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增,又好又快、好中求快”的发展导向,牢牢把握“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做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
发挥两大作用:一是服务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着眼于全市“一核八园”和“510”行动计划,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尽心竭力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二是维护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综合运用法制宣传、调解裁决、公证鉴定、服务引导、强制管控、帮扶救助等手段,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能动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经济转型机遇期,找准结合点,选准着力点,抓准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服务大局。二是争先进位意识。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破除发展难题,提升发展层次,创新发展业绩,争当全省排头兵。三是高效执行意识。强化“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理念,定了就办,说干就干,在决策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时要突出快,不能久拖不决、议而不决;在部署落实上级精神、抢抓重大机遇时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
推进四项突破:一是调解资源整合实现新突破。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运作机制,切实将其建设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指挥枢纽。强化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和村(社区)调处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深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创建调解工作新品牌。二是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制定出台法律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律师全程参与涉法涉诉以及群体性案件化解长效机制,完善异地律师联动监管制度,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办法。三是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行分类管理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定位监控和矛盾纠纷远程调处,对特殊人群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衔接交付、管理监督、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四项工作机制。四是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强法治动漫基地建设和作品创作,拍摄常州法治文化形象片,推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场馆等提档升级,举办法治文化艺术活动,创建命名法治文化示范点,服务常州文化名城建设。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12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体运作为重点,在深化平安常州建设上有新作为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和直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分析研判和分级预警制度,构建特殊时期、突出问题滚动排查机制。加快调解信息化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调解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推广使用,并以此为依托,创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网上报送、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深入推进调解指导机构实体化建设。要继续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创新拓展诉调、检调、公调等对接机制,建好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制度化水平和实际成效,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联动调处。重点加强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升保障水平,强化实战能力,切实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人员齐备、保障到位、调解有力的实战平台。2012年,争取辖市(区)调处中心事业单位建成率达40%。
深入推进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要进一步巩固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规范和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医患、劳资、环保、交通事故、消费、食品安全等专业调处机制,着力在征地拆迁领域、外来人口集聚区、城郊接合部以及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上打造常州调解工作新品牌,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2012年,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企业要全部建立调解组织。
深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要认真贯彻《江苏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壮大队伍力量,规范专职调解员职业准入、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管理使用等制度。试行推广专职调解员职称评聘做法,总结推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编印《调解三十六法》,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熟悉调解技巧、善做群众工作的正规化、职业化调解队伍。
二、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拓展服务领域,构建服务体系。要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在全省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构筑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根据不同行业的功能定位和各地的区域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行动,形成由城市到乡镇再到村居的站点辐射网络,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形成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的供给模式。探索试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化解信访疑难积案等经费保障和长效运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经费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探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矛盾调解等公益服务。三是打造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职能,因地制宜建立具有综合功能的辖市(区)法律服务中心,推动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络法制学校等建设,努力打造“科技化、网络化、数字化”服务新格局。
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要积极开展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出一批办实事项目,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一核八园”建设、“510”行动计划和“创新驱动加速年”各项部署的实施推进,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律师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论证,为党委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群体性敏感性事件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联动监管外地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机制,鼓励引导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件。继续加强公证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证服务经济、预防纠纷的能力和作用。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工程,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抓住机遇,认真办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规范管理监督,强化行业自律。要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完成律师协会换届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建工作。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监督和诚信评价机制,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探索开展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评价的星级管理模式。开展执业行为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苏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税收调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支持法律服务行业发展。
三、以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重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全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谋划,注重协调,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专职的工作队伍、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重点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汇报协调力度,探索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完善辖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功能设置,逐步扩展成为“执行交付衔接、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政策教育、人际交往训练、就业培训指导、临时过渡安置”的实战机构。组建完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20。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力度,将有暴力犯罪前科、重新犯罪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的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监控系统,推广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日常考核与行政奖惩、司法奖惩衔接的长效机制,健全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要坚持以强化管理、完善服务为重点,以促进回归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成效。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按照50:1的比例,配备安置帮教专职工作者队伍。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协调落实衔接经费,着力抓好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完善违法犯罪风险评估和分类帮教制度。大力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信息录入率以及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加强帮扶服务,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能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推进基地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衔接融合,提升管理的整体合力和成效。
四、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在打造常州文化名城上有新作为
完善普法机制建设。要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运行等各项机制,进一步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六五”普法实施意见,抓好指导督促检查。调研出台“六五”普法考核细则,加强专兼职队伍建设,落实普法经费保障,营造各部门相互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实施精品化引领战略,将法治文化艺术节作品总结提炼再利用,二度创作《常州法学名家》中的传记作品,重点打造法治动漫,拍摄常州法治文化形象片,着力构建富有特色、覆盖全市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出台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扶持奖励办法,加大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和推广力度。推进法治动漫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场馆、法制宣传网站联盟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创建命名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新型传媒优势,让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活动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努力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提升普法工作实效。要精心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化程度,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特点和规律,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全民普法阵线,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选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夯实法治城市创建基础,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工作成效。2012年,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力争达到20%。
五、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增进民生幸福上有新作为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要按照“应援当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的要求,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进一步降低受援群众的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化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机构人员配备和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力争全市建成2-3个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技术改进和平台保障,确保专线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畅通,方便群众来电咨询。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精品案例、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提升司法鉴定公共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活动,统一规范化建设标准,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超过60%的目标。开展法医精神病等鉴定专项检查,做好认证认可资质复评审工作,适度发展一批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鉴定机构。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检查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检查评议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鉴定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鉴定机构业务水平和鉴定质量。继续加强与审判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执业监督和信息反馈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创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强化基础、规范管理、严密组织、优质服务”的要求,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试卷保密室建设,做好试卷接收、保管、返送各环节保密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考试技防和考务管理水平,为考试组织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开展法律职业人才推介服务,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在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上有新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在全系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学习、专家授课、演讲比赛、网上讨论等形式,深入阐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实践特色,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信仰和行为准则。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查摆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从而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始终保持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突出干部能力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系统实际的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激励和示范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统筹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库建设,组建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专业人才队伍,选拔培养一批理论工作者、管理骨干、教育矫治专家、调解能手、法律服务精英,打造司法行政人才高地。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争创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全面建成司法行政视频指挥系统和律师管理系统等,打造出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服务品牌。
推进作风效能建设。要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切实加强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不懈地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更加全面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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