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11]15号
常州市司法局“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市局机关各处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好道德讲堂,建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常州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机关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局“道德讲堂”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常州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常州市“机关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内植于心,外化于行,为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
二、工作目标
建设“道德讲堂”的主要目标是: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建设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形成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具体目标:
1、党性观念有新增强。进一步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把握,更加坚信共产党的领导,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做到始终忠诚于党。
2、职业道德有新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机关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要通过建设“道德讲堂”进一步树立机关干部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理念,牢固确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3、工作作风有新突破。把转变机关作风、行业作风作为建设“道德讲堂”的重要目标,努力使行政执行力有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有成效,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有突破,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提高,真正使建设“道德讲堂”的成果能够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推动各项工作上。
4、机关形象有新提升。通过“道德讲堂”的引导,使遵守社会公德、提升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和修养个人品德越来越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使“讲道德、知荣辱、树新风”越来越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追求,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的八小时以内争做优秀人民公仆,工作的八小时以外争做优秀家庭成员和社会成员,树立全局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主要内容
社会公德建设以“礼仪”为核心,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
职业道德建设以“奉献”为核心,主要包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勇于献身等;
家庭美德建设以“和睦”为核心,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
个人品德建设以“友善”为核心,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道德讲堂”取得扎实成效,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活动。主要形式和方法为:
1、“荐”——推荐“道德之星”。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开展推荐“道德之星”活动,让干部职工成为“道德讲堂”的主人。以自我宣讲的形式,讲述干部职工自已和和身边同志的道德故事,展示道德智慧,传播道德力量;以“背后说好话”的形式,评议、推荐周围同事的好人故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道德境界;在自我推荐、群众举荐的基础上,推荐机关、行业的“道德之星”。
2、“培”——充实教育培训内容。以倡导勤政廉洁、忠诚负责、知礼守礼等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学习日、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定期不定期地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宣讲、网上学习等形式,将“道德讲堂”活动纳入干部职工平时的学习教育培训之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作风、提升效率、搞好服务,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
3、“讲”——邀请“模范宣讲、名家演讲”。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为基础,组成宣讲队伍进行巡回宣讲,通过讲述亲身经历来诠释道德内涵;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做道德建设方面的专题报告、演讲,从理论上提升对道德的理解;开展“有道德的人讲道德”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道德之星”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感悟身边先进人物的可贵精神和宝贵品质。
4、“比”——开展“读书观影、征文评比”。精选和推荐一批具有道德影响力、感染力的影片和名著,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观看、阅读,交流感想,开展征文评比,并且将优秀征文和心得体会等及时在司法行政网的“道德讲堂”专栏发表,使干部职工在看、读、思、写的过程中引发思考,启迪心智,促进道德素养的提升,营造“崇德尚善”的浓郁氛围。
5、“树”——选树“道德模范”。在发现、收集、整理本单位本系统道德模范故事的基础上,在全系统选树一批事迹感人、贴近群众的平凡道德模范人物,通过局门户网站、多媒体、宣传讲义读物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带动全局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人人争做道德建设的参与者与先行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宝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负责“道德讲堂”建设具体工作。
2、扎实推进实施。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道德讲堂”建设中来,进一步明确“道德讲堂”建设的现实意义和工作目标,为建设“道德讲堂”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道德讲堂”建设“六个一”的标准和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的要求,精心设计具有自身特色、易于开展的活动载体,吸引干部职工广泛参加,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制定方案,分工负责,充分利用已有阵地,扎实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
3、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将“道德讲堂”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行业诚信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寻找道德建设与推动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要依托各类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德尚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通过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凝心聚力,进一步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圆满完成。
4、强化督促检查。要以实地旁听、调查问卷、查看台账等方式,组织对“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培育一批“自身素养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优秀干部职工。要建立激励机制,将“道德讲堂”建设纳入单位、部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年终推优评先和“创先争优活动”考核的重要依据,更好地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各辖市区司法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参照市局“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道德讲堂”建设。
附:常州市司法局2011年“道德讲堂”活动安排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道德讲堂实施意见
抄送: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省司法厅政治部。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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