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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0-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0-03-08 公开日期:2010-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意见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也是“五五”普法和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收官之年。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见底,积极变化和不利因素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经济转型发展面临严峻形势,所有这些对司法行政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全市有效投入提升年动员大会以及全市政法工作、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以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紧紧扣住一个中心,努力实现三项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办好十件实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紧紧扣住一个中心:紧扣全市“坚持在保增长中快转型,在快转型中保增长;坚持以增量投入促进存量调整,在调整中实现产业升级;坚持外向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和谐常州;坚持民生优先,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任务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力以赴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稳定。
  努力实现三项目标:一是努力争创我市全国“五五”普法先进目标。二是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指标在全省科学发展考评中确保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努力实现“总体全省前列、单项全国领先”的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一是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着力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为推动法治常州、平安常州、和谐常州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二是创新意识。突出经济转型机遇期,找准结合点,选准着力点,抓准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作用。三是责任意识。忠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优势,努力构筑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是基层意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基层、强基础、建网络,增强基层实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切实办好十件实事:一是搞好一项服务。全力开展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二是创新一项机制。创新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三是构建一个体系。建设以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一条街和普法网站联盟为重点的宣传阵地以及普法基础台账、管理规范的网络展示平台体系。四是推进一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窗口服务和协调机制建设。五是建好两支队伍。建设好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规范管理。六是加强一项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除按照制度对司法行政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外,市司法局将重点组织社区矫正社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以尽快适应工作需要。七是拓展一项管理。探索协助加强外来人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八是建设两个基地。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建设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基地。九是抓好一项创建。深入推进省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以及市人民满意好站(所)创建活动。十是实施一项工程。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建设工程,构建专用网络和综合平台。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要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增强调处能力,提升调处质效,重点抓好“五大建设”:
  1、领导协调管理机制建设。要积极协助建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统一扎口指导管理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负责全市多元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排查、研判等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与检查考核。各辖市(区)要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2、调解网络机制建设。要重点加强五方面工作,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面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1)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各地各级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调解工作的要求:县(区)调处中心要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乡镇(街道)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村(社区)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同时要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2)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多发的房地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或行业都要配备专业调解员。(3)加强行业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在哪里发生,哪里就有人管有人调解”的目标。(4)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100人以上企业在今年都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其他企业的矛盾纠纷调解和管理工作,依照地方和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落实组织和人员。(5)加强调解队伍的培训。对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指导,切实提升调解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
  3、衔接运行机制建设。要全面推进“五调对接”工作和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4、考核奖惩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推进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
  5、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要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1、总结“五五”谋划“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我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要继续推进实施我市“五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常办发[2007]70号),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工作意见》要求,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提高,开展全市“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全国的“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努力实现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的目标。通过迎接全省、全国“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建设,健全普法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我市“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同时,组织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2、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要继续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形式,积极推进我市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南大街商业步行街法制一条街创建工作,更新一批法制宣传橱窗,充分运用现代传媒、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之引领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各地也要完善普法阵地建设,形成一批我市普法教育的亮点工程。同时要培育宣传各类典型,组建普法网站联盟,建设展示我市普法工作管理规范、台账健全的宣传展示平台。
  3、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月”等各类普法专题活动,满足社会各类群体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
  4、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要全面推广溧阳市埭头村“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创建层次,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要达到95%以上,努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三)推进现代法律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拓展和规范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主题。要以健全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重点,扩大服务领域,拓宽服务对象,提升服务层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加强行业研究,优化执业环境。要加强法律服务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研究,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高起点研究“十二五”期间全市律师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律师业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按照“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有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全市法律职业专业人才推介平台。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人才培养、税收调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
  2、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要紧紧围绕全市有效投入提升年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找准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服务的具体举措。围绕振兴五大产业,着力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环保节能、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法律业务研究,为新兴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工程项目等提供智力支持。成立十七届省运会法律服务部,为省运会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继续落实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开展由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的“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3、规范管理监督工作,强化行业自律。要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推进制度执行力度,开展执业行为检查,促进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考核登记制度。举办律师论坛,开展律师案卷评查,深化各种文明创建和评先创优活动,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四)服务改善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要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各级政府关心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做好做优,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在继续保持去年增长幅度的基础上稳中有升,达到1900件。同时,要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站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完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免收查档费、复印费,减免或缓交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费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司法厅新一轮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总面积不少于500平米、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00平米,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窗口,并建设好法律援助代办受理点。同时,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我市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3、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要致力于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提高司法鉴定采信率,一以贯之地抓好以“三大类”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鉴定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鉴定机构业务水平和鉴定质量。
  (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要认真研究探索司法行政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
  1、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矫正。要在巩固“监管安全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年内省级社区矫正示范区要建成教育矫正中心,其他辖市(区)教育矫正中心建成率达到30%以上。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矫正秩序安全稳定。积极探索矫正、监管、帮扶有效结合、整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析排查、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协商会办等制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2、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切实加强对“三无”、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人员的帮教管理,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安置工作机制,更好地提升刑释解教人员自主谋生能力,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3、打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要坚持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建好网络,认真开展全市政法系统“基层基础推进年”活动,切切实实地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实力和战斗力,搭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平台。大力推进省级优秀司法局、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更多的司法局和司法所跨入优秀行列。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确保乡镇司法所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做到编制不减、工作不乱。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苏财行[2009]62号),按照新的标准逐年足额保障到位。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强的特点,抓好专职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领域,大胆培养、使用社工、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益补充。
  (六)围绕“三个目标”、“五个管用”,建设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要全面贯彻落实去年全市纪检监察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以贯之地抓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抓作风建设、一心一意地抓制度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要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司法行政实践。继续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重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以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推动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种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切实选拔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干部,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深化“两推一述”的选人办法,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努力做到“让更多的人来选人、在更大的范围内选人”,真正把那些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着眼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年龄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专门人才干部,努力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互补的格局,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3、注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律师党建工作全覆盖。按照中央关于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强化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岗位培训,增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全体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4、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并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干事创业上。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加全面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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