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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08年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08-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8-02-05 公开日期:2008-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提出2008年工作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2008年工作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2008年工作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省争先”工程的关键一年。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一个主题,坚持突出两项重点,大力实施三大战略,牢固增强四种观念,起点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实地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把握一个主题:就是要继续围绕“对标找差、全省争先”工程这个主题,将“对标找差、全省争先”工程作为引领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总抓手、总目标、总任务,不断增强争先进位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不断增强领先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努力在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推动发展。

    突出两项重点:一是优化服务。要继续强化为发展、为稳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发展和稳定多作贡献。要急基层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规范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量大”,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这既是对标找差、全省争先内容之一,也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实施三大战略:一是基础战略。要筑牢夯实“对标找差、全省争先”工程的基层基础,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持续发展。以基层业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搭建服务中心工作的综合平台。要高度重视基层设施建设,改善司法所装备、办公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满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需要。二是品牌战略。要树立常州司法行政的工作品牌,以点带面,利用品牌效应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品牌是引领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市有些工作,如大调解工作、农民工普法、法律援助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解室建设等,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和介绍推广,形成了常州市的特色品牌。我们要继续深化已经形成的特色和经验,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努力创造出更多新的品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人才战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为实现全省争先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要按照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人才优势赢得发展优势,以队伍素质提升发展水平。

    增强四种观念:一是服务大局的观念。主动适应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创新创优的观念。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破除发展难题,提升发展层次,创新发展业绩。三是求实高效的观念。要将争先发展的热情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在执行上着力,在落实上用劲,脚踏实地不松劲,埋头苦干不张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统筹兼顾的观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善于统筹谋划,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培养工作典型。坚持以点带面,以重点促一般,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按照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治化水平

    1、突出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各重点对象扎口管理部门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协调指导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法计划,各级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达到100%,探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常州普法网、干部网上学习城等学习阵地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2、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特点和规律,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全民普法阵线,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最大化。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招募普法志愿者,加强普法骨干培训,法律进乡村“四个一”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达到80%以上。精心组织全市“12.4”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组织法制新闻协会换届工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协作配合,广辟法制宣传栏目,开展动漫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组织开展第二届法制宣传“十件好事”评选活动,宣传典型做法,扩大影响力。

    3、深化实践,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性要制定出台《常州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城调问卷,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做好市政协委员视察“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准备。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提高创建层次,对已经创建成功的实行动态管理,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典型的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夯实基层社会的法治基础。

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提高调解能力水平

    1、理顺体制,完善领导保障机制。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在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中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07]35号)和《关于加强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司通[2007]150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体制建设,各辖市、区和镇、街道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辖市、区调处中心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设立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镇、街道调处中心依托司法所设立,设立专门的调处室,聘用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辖市、区调处中心要设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企业改制、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等专门调处小组或调解室。这项工作,要在上半年全部到位,做好省检查的迎检准备。同时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明确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2、健全组织,提升调解人员素质。要全面摸底掌握现有调解组织情况,重新登记造册。加强在特殊群体、重点领域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推广天宁区青龙街道新市民公寓设立调解室、武进区牛塘镇建立流动人口调委会等好的做法,进一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实现矛盾纠纷全覆盖奠定组织基础。推行调解员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方式,深化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强调解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改善调解人员结构,在两年内建立起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加大在专业人士中选聘调解员力度,培养一批精通专门纠纷的专家型调解员。推广金坛律师参加调解、武进特聘人民调解员制度,吸引更多社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壮大基层调解力量。开展任职培训、年度培训和示范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能力。

    3、落实制度,建立高效运作机制。加强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保持调处中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使调处中心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机构。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做到村(居)即时排查、镇(街道)周排查、辖市(区)月排查,提高对潜在纠纷的预警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等“四大能力”。加大激励表彰力度,落实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评选“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十佳调解成功案例”,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激情。

三、加快推进现代法律服务业,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1、进一步加强行业研究,优化执业环境。加强法律服务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研究,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高起点研究全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制定法律服务业发展重点。本着有序发展、公平竞争和便民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强强联合,弱势整合,实施品牌战略,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之路。按照“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有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全市法律职业专业人才推介平台。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人才培养、税收调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加强调研和协调,努力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以及服务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心挑选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深法律人士,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预先法律论证,对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各类重大事项的涉法环节,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常州市企业法律实务专家义务咨询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的法律服务参与力度,引导法律服务队伍主动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经济事项,推动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向市场经济各个环节渗透和发展。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指派骨干律师参与政府、人大等信访接待,积极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调处,运用法律手段钝化矛盾,防止发生恶性事故。继续深化“百所千村、服务和谐”结对共建活动,与社区、街道或村委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工作创新发展。

    3、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强化行业自律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依据新《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完善实施办法,细化和规范行业管理。探索法律服务业执法稽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调整市公证处内部运作模式和分配体制以及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质。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考核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各种文明创建和评先创优活动,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四、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控制水平

    1、以规范化创建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效解决司法所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装备设施。深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对尚未创成的司法所进行督办,确保今年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到98%以上,已经达标的司法所要瞄准全国一流,力争跨入全国优秀、先进司法所行列。加强司法所管理,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例会、信息反馈等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台账表式和制度范本。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探索基层司法所长年度述职交流,着重提高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安全控制和法制宣传教育这三种能力,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凸现司法所作用地位。

   2、以应援尽援为重点,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要按照“全面覆盖、应援尽援”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协调对接机制、先行救助机制和受理申请互转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全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必须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继续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在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建成省级规范化的基础上,制定镇(街道)和社会法律援助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合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汇编法律援助案例100例,评选“十件典型案件”和“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舆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3、以完善五大体系建设为核心,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抓住“重在矫正”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细化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安全体系、方法体系、评估体系和保障体系五大体系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细化、整编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信息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切实防止脱管漏管。积极探索分类矫正,大力推进心理矫治,努力推动司法奖惩,总结提练成功方法,汇集矫正个案选编。制定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加大社区矫正示范点(区)建设力度,发挥社区矫正示范点(区)引领作用,加强课题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会。建立社区矫正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进一步发展专职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加强人员培训,着力提高科学矫正、严格执法水平。

   4、以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积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台账资料,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登记制度、情况排查分析制度和与法院、公安部门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各监所、公安户政等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密切成员单位联系,整合社会资源,继续加强就业指导和劳动技能培训,巩固完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果,确保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8%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

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着力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1、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大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忠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好班子”、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快人才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优化步伐,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和高层次的法律服务队伍。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效能建设为标准,深入推进作风行风建设要深入开展“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明确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热点、难点问题,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行风监督员作用,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倡导廉政文化,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坚持以制度规范为突破,建立机关高效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层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抓好执行落实,规范运作程序,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行政管理公示制、法律服务机构公示承诺制,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化系统,建立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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