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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2-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涉农补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2〕25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2-04-11 公开日期:2012-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局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司发〔2012〕25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司法局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老区帮扶方案

  抄送:市委农工办。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1印发

  共印5份

常州市司法局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关于在茅山老区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2〕12号)精神,结合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现就市局机关开展“百千万”帮扶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主体、对象

  帮扶主体为常州市司法局,同时鼓励直属单位、司法行政系统个人参与帮扶工程。

  帮扶对象为溧阳市社渚镇新塘村。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新塘村自主能动性,通过帮助筹措资金、培育人才、建好设施、扶贫助困等方式,力争在3年内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显著改善新塘村的硬件设施、村容村貌,努力提高全村经济实力和群众生活水平。

  ——集体经济较快增长。实现新塘村村级收入较快增长,达到预期发展目标,并帮助建立增收长效机制;

  ——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普遍有1-2项增收项目,经济困难农户实现脱贫;

  ——基础设施显著改观。村庄环境达到省定分类标准要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各类公共设施健全;

  ——基层组织不断加强。村级班子成员“双带”能力显著提升,农村创业人才、致富能手明显增加。

  三、帮扶途径

  (一)营造一个创业致富氛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新塘村实际需求,协助开展各类创业技能培训活动。选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的优秀典型,加大扶持力度,激发新塘村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和信心。帮助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切实提高带头创业、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谋划一条科学发展路子。加强对新塘村的实地调研和考察,在深入了解全村概况的基础上,协助新塘村找准薄弱环节、找准问题根源、找准发展方向,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协助其在葡萄种植、无公害蔬菜等方面放大优势、做出特色,找出一条符合村情民意的发展路子。

  (三)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项目。积极鼓励新塘村结合自身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等,每年实施数个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努力在资金、指标、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推动新塘村不断提升自主发展能力。

  (四)兴办一批惠民利民实事。协助、支持新塘村开展道路修筑、教育培训、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为老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政策、科普、法律等下乡活动,结合职能加强新塘村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捐资、捐物、助学、助业等帮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真情帮扶。要带着对老区深厚的感恩之情开展好帮扶工程,自觉增强帮扶老区的政治责任感,真心实意为老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负责“百千万”帮扶工程的组织、规划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具体负责各项沟通、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积极创新帮扶方式,认真谋划帮扶项目,明确时序进度和人员责任,推动项目落实。此外,新塘村作为局机关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的联络点之一,挂钩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定期到村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广泛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帮扶工作,认真总结宣传帮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特色活动,及时报送活动的相关信息、进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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