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文件
常司党组[2011]14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了解社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融洽党群关系,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大部署。根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驻点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把握民生需求,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稳定,以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弘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扎实推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为我市推进“第二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了解掌握实情。通过驻点调研、走访慰问、面对面交谈等形式,悉心体察民心民情民意,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评价和期盼,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对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希望和要求,了解近年来司法行政各项决策、政策、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增强决策部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开展政策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中央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宣传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做法,特别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采取的新举措。
(三)做好信访工作。下基层驻点活动要深入到矛盾、问题比较多的地方,主动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尤其对跟司法行政系统有关的涉法涉诉信访及信访积案,要认真分析、找准症结、予以化解,对诉求不合理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面对面、心贴心地做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基层实际、群众需要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协调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司法便民、执法利民、法治惠民的具体措施。围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思和改进机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今年参加下基层驻点活动对象为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到村、社区和基层司法行政一线单位。下基层驻点时间为5—7天,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 9月中旬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驻点活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抓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务求落实。
(二)沉下身子,务求实效。开展下基层驻点活动要主动深入群众,登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自觉做到“身入”群众、“心入”群众、“情入”群众。合理安排时间走进田间地头、生产一线,与农民群众和基层职工一起劳动,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认真撰写民情日记,真实记载下基层情况。活动结束后,召开一定范围的座谈会,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反馈群众和一线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坚持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
(三)强化落实,注重长效。从今年起,下基层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注意广泛征求基层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做法,丰富活动内涵,提高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司法行政系统下基层活动的长效机制。驻点活动结束前,局领导要将驻点活动中体察民情民意、开展政策宣传、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关情况以及驻点活动的创新做法、初步成效等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局政治部汇总后报市委政法委。
附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驻点活动分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领导下基层意见
抄送: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政治部。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8月3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驻点活动分工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宝同志驻点武进区湟里镇司法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滨江同志驻点金坛市司法局;
市局副局长高玉华同志驻点常州公证处;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同志驻点新北区薛家镇司法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琦同志驻点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卞建益同志驻点钟楼区司法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滕晖同志驻点戚墅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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