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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09-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行动计划/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09〕2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9-03-31 公开日期:2009-04-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司发〔2009〕22号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09〕22号
 
 
 
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

形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范燕青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常政法委[2009]16号)以及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着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全面展示队伍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理解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市委政法委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从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适应全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这项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一)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从这个意义上讲,组织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推进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实现干部职工受教育的目标;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协调有序发展,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标;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严格、公正、文明、亲和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二)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是近几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而且队伍建设情况本身也是争当排头兵考核体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形象,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工作举措有新创新,工作成果有新发展,纪律作风有新转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文明、亲和、特别能战斗的良好形象,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最终实现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目标。
    (三)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顺应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切实需要。从近几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情况和“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的情况看,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对普法宣传、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着较高的期望和要求,一方面也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在肯定的同时,还有着进一步的期待。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促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职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树立个人代表单位、单位代表条线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人,和和气气说话,以自身的良好声誉自觉维护好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增强群众的信赖感,提高社会的认可度,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四)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是讲政治、顾大局、能干事、甘奉献的。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处在全省前列,部分工作还是全国先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干部职工队伍实现零投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中还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还很突出。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创新创优的意识不强,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举措不多;少数干部职工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效率不够高、群众观念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够强;个别干部职工精神不振、纪律松弛、形象不佳;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甚至发生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就是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精力,切实纠正这些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使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新的转变,形象有新的提升。全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发展成果多的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
    二、准确把握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目标要求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和谐构建”的理念,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服务型、公正型、学习型、创新型”的司法行政机关;着力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亲和的新形象。
    通过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要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有新增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有新举措;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新提高;纪律作风有新转变;体制和机制改革有新突破;基层基础工作有新发展,努力做到“干部职工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认真抓好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重点工作
    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要将其与学习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律服务年”活动和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重点开展好下列六项活动: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确保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形象提升年活动中,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单位要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把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四个在心中”,始终坚持“三者统一”、“三个至上”和“三个效果的统一”。各机关、单位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可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党风廉政教育等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要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课、专家辅导、学习参观和研讨交流等学习形式,确保干部职工集中政治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市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一次全系统政治理论知识考试,以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多元的发展难题、复杂的社会矛盾,司法行政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这就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形成全员学业务、练技术、提能力的良好风气,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工作上的行家里手,业务上的专家能手,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各机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和工作需要,每年选择1-2个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和能力培养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创新创优的能力,调查研究、公文写作的能力,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组织协调能力。市局今年将着重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在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学习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熟悉、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掌握运用这些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理、执行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为检验学习成果,将组织一场由市局和辖市区局组队参加的司法行政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在市局机关开展调查研究、公文写作能力提高活动。将分期分批组织局机关40周岁以下同志参加调查研究、公文写作培训班,每期半年,通过以老带新、理论指导、专家辅导、集体研讨、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机关干部调查了解、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宏观决策、微观指导以及公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从而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办事办文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办案高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在全市法律援助队伍和基层调解队伍中开展办案高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展示法律援助、基层调解的工作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基层调解水平。
    (三)开展专项活动,改进作风行风。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认真查摆问题。要对照上级规定的整顿和专项治理重点,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把问题的根源挖出来,并研究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开门听取意见。要主动听取四套班子、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各个阶层、各个层面对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评议,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增强这项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积极进行整改。要把着力点放在整改和解决问题上,对查摆、评议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整改意见,责任到人,逐一落实。四是严肃查办案件。对于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问题,决不捂着、护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司法行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治本、防范出发,从薄弱环节入手,在铲除滋生问题的机制、土壤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深化行风监督员、服务评分反馈等监督机制,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切实改进行风和作风。
    (四)加强队伍规范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加强基层队伍规范建设、提升机关规范执法水平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单位,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工作。因此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司法所要在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争创全国优秀(先进)司法所,认真开展好“人民满意好站所”评选活动,全面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新形象。推进社区矫正示范区(点)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示范区(点)考核标准,加强我市17个示范区(点)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健全矫正对象管控信息网络,创新教育矫正方法和载体,推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树立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新形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常州市法律援助办法》,加强和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例会制度,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协调机制,保持法律援助工作全国领先的位置。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年内计划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编印《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制度汇编(四)》。在常州市司法局、金坛市司法局和天宁区司法局被省厅命名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首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其他辖市区局争创第二批依法行政合格单位。
    (五)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服务品牌。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依法依制为群众办事,热情周到为群众解决困难,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干部职工的满意度。教育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提供咨询、服务时,不仅要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还要注重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尽力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扩大。以市文明办组织的“微笑常州——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品牌推广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或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争取打造1—2个优质服务品牌。
    (六)加强新闻宣传,提升队伍形象。以弘扬法制文化、扩大行业影响为目标,强化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协助辖市区局进一步建好普法、“调解”等电视广播栏目;与市有关媒体协调,争取创建市级普法栏目;加大常州普法网、律师网的建设力度,提高质量,提高点击率;积极参加市政法委组织的迎国庆大型政法文艺汇演和平安常州建设成果图片展等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到“对内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落实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认真组织和开展好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司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新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局纪检组长卞建益、政治部主任李亚东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工作由市局政治部负责。各辖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将这项活动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落实,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市局将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下发实施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这项活动。在活动中,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构要通过情况通报、编发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市局和各辖市区局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办栏目,拓展阵地,形成对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广泛宣传的格局,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巩固活动成果的重要保障。通过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要及时发现现有工作制度中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工作开展新需要的地方,加以整改修订;要归纳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形成示范性制度,便于总结推广;要查找整改队伍现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形成惩戒性制度,用来警示预防;对活动开展中凸显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寻求解决渠道。要注重完善职业道德和执法行为规范,落实党风政纪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和学习活动的任务都相当繁重,工学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机关、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活动与工作统筹结合、协调推进,用活动成效来促进工作开展,用工作实绩来体现活动成果,确保今年各项学习教育按计划要求实施,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督查,全力推动。活动期间,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辖市、区司法局及直属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情况将作为考核“争当排头兵”和推选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及其他有关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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