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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24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6-26 公开日期:2008-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通知上报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
关于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常发改〔2008〕246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要求,国家发改委要求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办通知规定的项目开工建设“八个条件”后,按月上报项目信息,首次上报项目信息为2007年底前属于报送范围、尚未开工的拟建项目和今年1-5月份的新开工项目信息。6月5日我委汇总上报省发改委项目信息后,省发改委经与省统计局项目对接,将我市1-5月份5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反馈给我委。请你们对照八项条件逐一核实,并根据省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厅和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于手续齐全、属于上报范围但漏报的项目抓紧补报我委;对于手续不全但已开工的项目,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进行自查和完善后逐月上报项目信息。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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