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联创金陵科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联创钟楼国际软件园一期(运河南岸)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17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6-07 公开日期:2012-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联创金陵科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联创钟楼国际软件园一期(运河南岸)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常发改〔2012〕178号

 

钟楼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常州联创金陵科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联创钟楼国际软件园一期(运河南岸)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3691.3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8.03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

  三、该项目选用SCB10型低能耗变压器、变频调速恒压供水设备、高效节能电梯、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空气源机组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节能产品和技术。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注意加强用能过程控制,进行能源计量管理,做到科学用能;供配电系统应注意太阳能供电与常规供电的衔接工作,确保用户正常用电。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联创金陵科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联创钟楼国际软件园一期(运河南岸)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