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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5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5-24 公开日期:2012-05-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省布鲁斯达碳业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和新北区政府《关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能耗情况的说明》等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省布鲁斯达碳业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74589.78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14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44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国内自主开发成熟的直接酯化法(PTA法)和瑞士BUHLER公司的固相聚合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装置采用DCS控制技术,热媒炉采用PLC控制,聚合装置真空系统选用节能型三级乙二醇喷射泵和液环泵,建立低压变配电智能化监控系统,并与DCS、ERP等系统进行共享,提高电能利用和管理水平。项目选用工艺、设备先进,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该项目年能源消耗总量超过10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二)项目采用原煤作为燃料,造成能耗偏大,建议该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天然气代替原煤,减少污染和CO2排放。
  (三)建议做好高温排烟热量的利用和富裕蒸汽的合理安排,减少能量损失。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确保该项目的建成投产不会影响新北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瓶级聚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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