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教委〔2006〕17号
关于杭永宝、郑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大中专院校,直属单位:
经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杭永宝、郑辉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杭永宝同志分管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督导工作。
郑辉同志分管教育审计、现代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校园经济、校产管理工作,协管计划与财务(基本建设)工作。
邓其越同志不再分管具体工作。
其他局领导分工不变(见常教委〔2004〕17号、常教发〔2004〕23号)。
二 ○ ○ 六 年 七 月 十 日
主题词:干部 分工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居丽琴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