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2005]26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为“两个率先”服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教育事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对实现“两个率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我市现代化建设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我市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最大的优势是教育优势,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进一步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加快“两个率先”步伐,最关键的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发挥教育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的积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常州教育的长足发展,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常州特色的教育发展新路,初步形成了基础教育高质量、职业教育高水平、高等教育有特色、社会教育有成效的喜人局面,教育事业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推进教育现代化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教育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教育投入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还不够协调,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任重道远。在新的历史时期,常州教育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明确新目标,落实新举措,争创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创一流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支撑,以推进新课程改革和发展教育服务业为重点,以创新教育体制和激活教育机制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和增加教育投入为保证,开放创新,追求卓越,努力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十二年教育,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基础上,普及高等教育,进一步做优做强常州大学城。建立以灵活、适需、开放、完善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打造国内领先、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常州教育品牌,建设全国一流的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教育思想现代化。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立大教育观,实现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举;树立素质教育观,实现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结合;树立现代学校观,实现依法治校、主动发展、开放平等;树立国际教育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教育发展水平现代化。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6%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国内领先、职业教育国内一流的教育发展新水平。 ——教育体系现代化。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发展需要。 ——教育条件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总体上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市9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优质标准,9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建设标准,普通高校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加快江苏工业大学、常州大学的建设进程,形成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特色。 ——教师队伍现代化。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教师本科率分别达到97%、90%、65%,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比例分别达到80%、50%,普通高中(含职高)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10%,高校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管理现代化。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现代教育制度,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法治化。 三、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五)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辖市、区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举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市政府每两年对举办义务教育贡献较大的乡镇(街道)实施表彰奖励。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辖市、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建立完善高校管理体制,支持各有关高校科学定位、发挥优势、差别竞争,努力形成自身特色。积极推进新一轮教育布局调整,加大规范实施市教育布局规划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重点推进辖市、区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实施。 (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同时政府办好一批示范性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支持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鼓励发展一批非义务教育为主的优质、精品、有特色、有规模的民办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优质教育的需求。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等方面和学生的升学、就业、扶助等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权利。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教育用地按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七)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在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及教师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依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需合理配置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员工。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的各项改革。继续深化教育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进一步依法提高教师经济待遇。 (八)创新招生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学校适当挂钩的办法。加强高校和职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政策优惠。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纠正单纯以分数或升学率衡量教育质量的倾向。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全面、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视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大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德育方面的主阵地作用。中小学要注重开发有特色的德育校本课程,保证各门课程教学体现德育功能,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青少年活动站建设,努力成为高质量的国家级课外活动示范区。高校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抓好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创新教育。 (十一)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建设,积极构建学校课程新体系。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科学规划、建设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幼儿启蒙教育,注重幼儿早期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防止幼儿教育“学科化”、“小学化”倾向,搞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不断开发新专业,改革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岗位技能训练。高等教育要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学科结构,加强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倡导研究性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教育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十二)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各地要认真制定教育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常州城域教育网功能,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快捷、方便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和网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信息技术教育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十三)完善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建立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有利于常州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高校补充师资以研究生为主,中小学补充师资以本科生为主,幼儿园补充师资以本科、专科生为主。鼓励和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建设,确保阵地、人员和设施配置、经费投入到位。各地要依法落实教职工工资总额2.5%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 (十四)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倡导敬业爱生、好学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激励机制,积极培育优秀师表群体,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师德教风的满意度,每两年表彰一批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 (十五)加快高素质教师群体建设。深入推进高校“青蓝工程”、“特聘教授计划”。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有效的措施,引进人才和智力,吸引优秀留学人员来常工作。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市引智有关政策。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不断深化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五级阶梯”建设。至2010年,特级教师数量有明显增加,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新增200名、职业学校骨干“双师型”教师新增100名、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新增1000名、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中小学教师达800名。 (十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中小学结对互助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有计划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各类示范学校挂职进修,定期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进行各类专业培训,进一步实施春晖工程。对长期坚持在老区等偏远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确保农村教师队伍稳定,充满活力。 六、积极推进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七)增强在常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制定实施我市高校中长期科研规划,新建省级重点学科1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以上。到“十一五”末,高校科研经费力争达1.7亿元。进一步加大科技开发、服务、转让、咨询的力度,科研成果转化率达10%—20%。加快大学城东区建设步伐,以实验中心、实训中心作为共享的教育平台和公共科技平台,加大引资引智工作力度,努力建设内外开放、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以应用科技为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区及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在常高校科技人员开展课题攻关,力争取得一批有学术价值和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研究成果。 (十八)努力提高教育的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整合中专、职高和技校等中职资源,积极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力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认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建设50个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7个不同种类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一批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先进实训基地。稳步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坚持学历教育与各类培训并举,积极开展职业和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充分发挥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的作用,积极开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开展社区教育,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及社区培训学院,努力发挥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在建设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十九)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高校与境外知名高校交流合作,建设若干所中外合作学校,提升常州地区高等教育的品位和档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全市新增一大批聘外教师资格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十)扩大教育对外交流。采取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办法,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不断扩大交流规模。鼓励高等学校聘用国际优秀人才参与教育管理和教学。尝试建立境外办学基地和教师培训基地,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海外交流培训计划”。重视高、中等学校学生的涉外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积极开展各种中外学生交流活动,不断拓宽教育国际交流渠道。 八、努力增加对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十一)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依法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各地要在达到市定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基础上,努力实现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地财政每年可根据教育发展新的需求,对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超收的部分按相应比例安排教育支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性收入增幅。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并按时全额用于教育事业,不得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中小学公用经费。要按规定足额征收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和发展,尚未实施的地区必须从2006年1月起统一实施。各辖市、区应在保障义务教育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安排专项经费,逐年偿还义务教育建设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应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增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绩效考核与审计监督,不断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挪用挤占中小学教育经费的行为。 (二十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辖市、区政府要将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及办学条件改善等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确保教师工资以及省、市出台的地方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逐年提高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水平,确保每一所农村学校正常运转。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按规划对已建新校区学校的老校区资产进行置换,其收益按规定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类教育资产置换收益的管理,确保全额用于教育事业。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改造、建设要按规定留足教育用地,新建居住区要按国家、省有关规范要求落实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指标并同步建设,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应落实责任、严格把关。 (二十三)强化教育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教育投入机制的改革创新,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公办学校要按照“存量保公平、增量换资源”的原则,继续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不断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及其效益。积极鼓励和支持外资、民资优先投资和发展教育产业,采取独资、股份制、联办、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大力发展培训业等教育相关产业。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服务的免税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政策,积极开拓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引导高收人家庭优先投资教育,在保证所有学生都有学可上、上得起学的基础上,鼓励富裕家庭为教育投资、花钱获得新的教育机会。 (二十四)加大帮困助学力度。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帮困助学机制,在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帮困助学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帮困助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深入实施“蓝天计划”,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因流动儿童少年入学而增加的教育公用经费,同时积极利用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举办蓝天学校,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搞好特殊教育,建立健全扶残助学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证每个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保证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九、切实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领导 (二十五)高度重视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把教育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坚持在制定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时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党政一把手要对教育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级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经常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每年为教育扎扎实实地办几件实事。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搞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高教育系统党员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积极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教育行政建设。认真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新时期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二十七)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抓好教育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教育局组成的联合督导评估小组,对辖市、区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教育、教育经费依法增长、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民主管理,加强群众监督,努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的良好局面。 (二十八)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优先发展教育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尊师重教的积极性,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教育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教育的水平。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高校稳定和中小学安全。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舆论环境。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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