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发〔2011〕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现将“2011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意见”和“2010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总结”(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2011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实际,认真编撰或修改2011年工作计划。各处室、各非校事业单位研究制定《2011年处室(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表》(见附件3),各学校研究制定《2011年局属学校重点(特色)工作目标任务表》(见附件4),并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目标任务表将作为市教育局考核、评估各单位和各处室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请各处室、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准时报送。联系人:朱传平,电话:85681322,传真:85681321,电子邮箱:jyjzcp@czedu.gov.cn。
附件:1.2011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意见
2.2010年常州市教育工作总结
3.2011年处室(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表
4.2011年局属学校重点(特色)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年度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档案局,赵忠和副主任、居丽琴副市长、陆志奋副主席。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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