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常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三十个优先产业主题,组织实施2012年度常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工业)。本科技计划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以培育新兴产业和壮大优势产业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培育重大目标产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应用主题(指南代码:2010)
围绕物联网产业链紧密关联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四大核心领域,开展物联网芯片及传感器、射频识别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微纳器件、智能交通系统、智慧医疗系统、传感器网络安全性及抗干扰技术、精确定位、数据融合等核心支撑技术研发。开发移动互联网Ipv6核心网相关技术及应用,基于云计算的软件技术,基于云计算的新一代软件开发及智慧城市平台技术,在线软件服务技术(SaaS)。
2、新一代轨道交通装备主题(指南代码:2020)
开发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高速等专用列车和大功率内燃机车等的关键技术产品如牵引传动系统、齿轮传动系统、转向架、车辆电气系统以及车辆用关键材料如环境友好型无卤阻燃材料等。开发高速铁路安全运行的在线技术及仪器设备。开发高速铁路建设用工程装备。开发基于智能化的列车网络监控系统关键技术、高速列车运行环境系统智能化技术及产品。
3、新型电子器件主题(指南代码:2030)
开发集感知、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感知材料及器件。开发片式化、微小型化元器件如磁性变压器、功率电感器、继电器等。开发电力电子器件、新型贴片器件、高频化电子器件、射频标签(RFID)及应用产品。
4、功能性非金属新材料主题(指南代码:2040)
开发中间相沥青及其碳纤维,高强高模碳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芳纶、玄武岩纤维、石墨烯等高性能材料。开发高强玻纤材料增强树脂及其在风电等领域应用。开发面向平板显示的液晶材料、荧光材料等关键材料产品。开发集成光电子与微纳电子封装用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及其在能源、信息、环保、医药等领域应用。开发环境友好与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5、高性能金属材料主题(指南代码:2050)
开发高性能镁合金材料及产业化应用。开发大飞机等重点工程用颗粒增强轻质超高强金属复合材料。开展超纯净高性能镍基高温合金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开发微合金化、超细化、高均匀度、高纯度的超级铝合金。开展光电领域稀土功能材料及复合材料产品、纳米稀土材料规模化制备及应用技术。
6、节能技术与设备主题(指南代码:2060)
围绕高耗能行业,加快节能设备制造技术和工艺开发,开发节能工业锅炉,开发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开发非晶合金变压器,开发建筑外墙保温关键材料、新型建筑节能相变蓄热材料等,项目完成时获得知识产权,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7、绿色制造主题(指南代码:2070)
围绕机电行业,开发重大产品建模仿真、可靠性设计、寿命预测技术及应用研究。面向冶金、化工、建材行业,开发基于生态工业概念的绿色流程制造新工艺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近净成型工艺和装备、轻质结构的设计与优化技术,开展区域绿色制造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8、制造业信息化主题(指南代码:2080)
面向企业信息化深度应用需求,开展商务智能和数据集中管控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与应用示范,基于SaaS的中小企业集群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基于云计算的中小企业产业链协作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
面向制造物联技术需求,开展复杂生产制造环境和业务需要的RFID系统的应用模式研发与应用示范,生产制造数据实时过程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建立数字化设计、制造集成平台,开展产品设计与生产制造产品信息集成,综合维护服务平台,第三方专业化制造服务平台等示范应用。开展CRM/ERP/SCM等技术集成应用,建立生产管理与经营管理信息集成应用示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除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
5、同一单位的相同或相近项目内容已申报本计划的,不能再申报其他市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优先支持在常院校及科教城引进机构的重大研发类项目;优先支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市转型创新“510”创新成长企业、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百企业(100家科技创新领航企业、100家科技创业先锋企业)、市级以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
7、主题1-6为研发类项目,项目完成时,以知识产权、样机为主要考核指标。主题7、8为技术应用类项目,注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示范,以示范效果为主要考核指标。
8、限制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单位有应结未结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不能申报;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都不得申报;
(4)已经获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未填报2011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未建企业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得申报(以上报统计局的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表号107-2)和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表号107-1)为准)。
三、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www.czstb.gov.cn科技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新用户注册后需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
所需申报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科技服务平台填写和上传,包括所有书面材料。其中: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需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要在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设计任务书(或可研报告)请在下载格式,编写完成后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查新报告、合作协议和其他所有附件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jpg格式,单个图片文件大小在1M以内)后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
(2)所需书面材料
①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②设计任务书、2011年末企业财务报表和其他可选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企业资质、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环保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用户报告、销售合同等)(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
(3)注意事项
①请注意附件材料与申报项目的相关性,保证申报材料清晰明了,方便专家评审。
②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内容必须与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致,考核指标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有关技术、经济、质量及项目设施建设的内容,同时还应包括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状况和人才培养等内容。考核指标是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和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③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将不予推荐。
2、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科技服务平台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申报关。
3、书面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21室)。
4、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88105072 88101380 E-mail:czkjxmsl@163.com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85681525
附件: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格式)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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