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是常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组织、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机动车辆、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经费和信息通信保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总机)
邮政编码:213022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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