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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0]114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06-01 公开日期:2010-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明确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具体措施。
关于转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
常公局[2010]114号

 

 

 

常公局〔2010114

 

 

关于转发《江苏省公安机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日前,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现予转发。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十项措施》对于服务经济发展、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项措施》是省公安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角度出发推出的新举措。这些措施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巩固平安建设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实施《十项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贯彻“全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惠及民生’新八项措施”、“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规范二十条”和《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意见》(常公局201067号),真正把为民、惠民、利民的实事办好办实。

二、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市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十项措施》的具体任务:

1.开展“平安祝福进万家”互联网防范警示服务(市局网警支队牵头,指挥中心、经文保处、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刑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等配合)。

2.实施手机短信红段子工程(市局宣传处牵头,经文保处、刑警支队、治安支队等配合)。

3.推进全市安防产业发展和技防产品入户工程建设(市局技防处牵头,治安支队、指挥中心、交巡警支队、信通处、公交分局、水警支队、机场分局、消防支队等配合)。

4.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动响应机制(市局指挥中心牵头,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等配合)。

5.构建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和网上警务室(市局信通处、治安支队、户政处、交巡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网警支队、消防支队、行政服务处共同负责落实)。

6.搭建“防诈骗语音提示平台”(市局经文保处、指挥中心、信通处共同负责落实)。

7.在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市局治安支队负责落实)。

8.扩大再次赴澳港团队旅游签注自助申请业务试点范围(市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落实)。

9.完善农村交通安全服务体系、在交巡警大(中)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快递企业运输车辆提供交通便利条件、利用邮政渠道代办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污染严重车辆的限行区域(市局交巡警支队负责落实)。

10.拓展经侦服务企业、社区新渠道(市局经侦支队牵头,经文保处、户政处等配合)。

各责任部门要本着“依法做得到,年内能实施,基层可操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任务,列出具体推进时序,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重在实效。要坚持上下联动、条抓块管、内外并举,切实加强对实施《十项措施》情况的监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统计评估实施成效、收集分析社会反响、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并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措施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民警抓紧整改,及时回复当事人,并倒查追究责任。市局政治部、纪委(监察)、督察支队等,要把《十项措施》实施情况纳入今年下半年每月队伍作风建设联席会议督查和年度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之一,确保《十项措施》贯彻实施到位。

各部门贯彻实施《十项措施》工作推进计划,请于610日前报市局服务企业办公室(联系人:黄宏范,联系电话:81997506,传真电话:81997504

 

附件: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

 

 

 

六月一日      

 

 

主题词:服务发展  十项措施  转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61印发 

承办人:黄宏范          核稿:王和浩           审稿:王伟平

 

附件:

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经济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省公安厅决定推出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

一、开展平安祝福进万家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防范警示服务。从20105月开始,在全省互联网家庭宽带用户以及网吧、大型网站建立平安祝福窗口,在宽带用户拨号连接互联网时,利用自动弹出窗口,发布违法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知识、交通引导措施等信息。同时,积极实施手机短信红段子工程,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以安全防范提示为主要内容的短信。依托电信市话网,搭建防诈骗语音提示平台,对群众接到的疑似诈骗电话,在挂机后自动进行语音提示预警,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二、推进全省安防产业发展和技防产品入户工程建设落实推进全省安防产业发展的措施,扶持江苏安防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江苏安防产业做大做强。成立全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为本省安防企业提供资信等级评定、信息经验交流、经营管理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编制和修订安防系统建设地方标准,加强和规范全省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全省安全防范工作整体水平。开展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强化居民家庭、沿街商铺等基础单元的技术防范,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水平。

三、在基层所队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010年上半年,城市、县城派出所和交巡警大队全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接处警量较大、调处纠纷任务较重的农村派出所和交巡警中队,在2010年底前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坚持方便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构建网上公安局、派出所和警务室。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安互联网站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建设,并利用构建QQ群等方式,拓宽警民沟通渠道,为群众报警求助、办证办事、投诉举报、建言献策等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五、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动响应机制。公安110接到环境污染的群众报警,立即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并指挥调度警力配合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有条件的地方经社会听证公示和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设立污染严重车辆的限行区域,并对违反规定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为个人、企业提供证件办理及交通便利服务。车管所根据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申请,可代其邮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向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为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允许涂有专用统一标识、正在营运的快递车辆(12座以下)在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城市早晚交通高峰时段除外)。

七、扩大再次赴澳港团队旅游签注自助申请业务试点范围。从20103月起,将再次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自助申请业务的试点城市,由南通市扩大到业务量较大的徐州、常州、连云港市;5月份起,扩大到扬州市。

八、完善农村交通安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交巡警中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专兼职交通协管员。

九、提高边防检查服务水平。在空港边检站推行入境团队领队负责制下的分散通关、出境团队候检线下的有序通关和国际旅客预报预检等举措,在江港边检站采取“24小时通关服务、自助通关、网上报检办证、短信提示、便民服务直通车等方法,提高出入境边防检查效率和服务水平。

十、拓展经侦服务企业、社区新渠道。在重点企业、大型市场建立公安经侦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预警防范指导服务。深入开展无传销、无非法集资、无假币三无社区创建活动,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扩大三无社区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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