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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0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5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5-09 公开日期:2012-05-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清潭路、劳动路和广化街交界处,现体育中心内。核定体育馆提升改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体育场钢结构看台500平方米,新建体育配套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709平方米(体育配套用房4626平方米,管理用房83平方米),新建3片灯光篮球场,改造2片门球场和1片网球场,铺设塑胶跑道及人工草坪,增设体育设施等。同步实施智能化系统、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和体育设施等设计。体育配套用房2幢均为框架3层,管理用房为框架1层。体育馆提升改造和篮球场、门球场、网球场、塑胶跑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和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节能、卫生、劳动安全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98万元,其它费用602万元,基本预备费2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市财政共同筹措解决。

  七、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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