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8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4-09 公开日期:2012-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常州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根据我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同意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常体发〔2011〕5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常州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根据我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同意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清潭体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总改造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中天体育馆改造,体育场看台改造,其他配套及管理用房改造等。另实施体育场整体提升工程,体育中心道路铺装等配套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体育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