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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2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3-12 公开日期:2012-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改善城市燃气燃油供应状况,满足社会各类车辆加气加油需求,原则同志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市春陵物资贸易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请同意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项目核准的申请》和《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城市燃气燃油供应状况,满足社会各类车辆加气加油需求,根据你公司与常州中石油昆仑港华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原则同意常州中石油昆仑港华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中吴大道北侧、规划花木路西侧,用地面积3088.9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将现有常州顺风加油站改建为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并安装双枪加气机4台、压缩机2台、储气井4台及脱水设备1套,形成日加天然气2.5万标准立方米的能力;购置并安装双枪加油机2台和地下油罐4台,形成日加油5吨的能力。同步实施土建、电气、给排水、仪表、暖通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5万元,其它费用139万元,流动资金17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中石油昆仑港华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请你公司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施工许可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六、环保、交通及其他。请你公司认真落实各项节能、环保和消防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内部和外围的交通组织设计及出入口设置。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1)第变0475303号〕;你公司2011年8月6日与常州中石油昆仑港华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签订的《加气站土地租赁合同》;市商务局出具的《加油站改造批准通知单》〔油建字[2011]第021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顺风油气合建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12〕10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意见。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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