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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迈咔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6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28 公开日期:2012-0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满足电力、石油、电器、医疗设备等行业对复合材料持续增长的需求,同意实施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迈咔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1〕26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迈咔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迈咔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435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等附件收悉。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满足电力、石油、电器、医疗设备等行业对复合材料持续增长的需求,同意实施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等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州迈咔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由美国工业绝缘控股有限公司(IDH)投资成立。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新北工业园,龙江路以西、兴塘西路以北,用地面积3.5497公顷。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等建(构)筑物面积17353平方米,引进上胶机、干燥处理炉等进口设备100台(套),购置树脂反应器、气动搅拌混合罐等国产设备11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208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4320吨酚醛树脂复合材料、1080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复合材料、、2160吨酚醛树脂和540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850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下同),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5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897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700万美元),流动资金9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78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00万美元由美国工业绝缘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解决,其余1500万美元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节能。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六、环保及其他。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市规划局新北分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新北)国土资规预审〔2011〕第(042)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62号),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意见〔常新安许(审)2011037号〕。

  八、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结构、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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