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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运河沿线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6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19 公开日期:2012-0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京杭运河戚墅堰区段护岸破损严重、年久失修而导致内涝等问题,有效提升戚墅堰区防洪排涝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运河沿线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戚墅堰区运河沿线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水基〔2011〕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京杭运河戚墅堰区段护岸破损严重、年久失修而导致内涝等问题,有效提升戚墅堰区防洪排涝能力,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处实施戚墅堰区运河沿线防洪工程。

  二、该工程对京杭运河常州改线段出口至常澄高速公路圩墩大桥段北侧和部分南侧河岸以及梅港河东侧河岸进行驳岸新建和加固、防洪墙修筑等。

  1、京杭运河段。在京杭运河常州改线段出口至常澄高速公路圩墩大桥段北侧和部分南侧河岸,加固老驳岸和修筑防洪墙3429米。

  2、梅港河段。在京杭运河与梅港河交叉口以南45米处至戚墅堰区与武进区交界段,新建驳岸和防洪墙310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124万元,其中925.4万元由市交通运输局筹措解决,其余资金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请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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