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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新药研发基地项目备案通知书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备〔2011〕1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20 公开日期:2012-0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于登记备案
常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新药研发基地项目备案通知书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常发改行服备〔2011〕11

常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新药研发基地项目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含节能分析专章)、节能登记表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等项目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于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后,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8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 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新药研发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龙江北路1568号

  总投资:6000万元

  建设期限:12个月

  建设规模:该项目租赁常州市新华活性材料研究所现有生产用房13583平方米,用于实验、甲类仓库、中试车间等;引进气相色谱仪、红外吸收仪、核磁仪等进口设备224台(套),购置反应釜、热水循环泵、离心机、冷冻机、空压机等国产生产和辅助设备210台(套),形成以医药研发外包技术服务和制药工艺合同研发及中试为主的新药研发基地。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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