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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43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16 公开日期:2011-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区域居民生活配套,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中亚东升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镇西路西侧03地块项目核准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居民生活配套,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东方大道与镇西路交叉口西南角,东至镇西路,西至园城豪景,北至东方大道。总用地面积2公顷。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3幢商业楼,地上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12837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及部分商业和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0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781.6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4964.6万元,其他费用1275.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审定的《镇西路西侧03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调整)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6>1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20102R193)、2011126日市国土局与东升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及相关附件,戚墅堰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意见,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等。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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