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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液压铸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5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09 公开日期:2011-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我委初审,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你局应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规定,指导该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函件非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具有任何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效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液压铸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液压铸件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同意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度液压铸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武发改〔2011〕261号)收悉。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由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常州恒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智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拟在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高精度液压铸件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沿江高速北侧、淹城路东侧,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等建(构)筑物总面积84612平方米,引进中频无芯感应熔化电炉系统、直读光谱仪、静压造型线(包括浇铸机)等进口设备62台(套),购置电磁桥式起重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电炉自动加料车等国产设备64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万吨高精度液压铸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匡算总投资942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9400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经我委初审,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你局应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规定,指导该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函件非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具有任何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效力。
  特此函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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