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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40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1-28 公开日期:2011-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功能,满足学生生活需求,同意新增部分建筑功能,调整该工程建设规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易地新建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1〕3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以常发改〔2010〕131号文批复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包括教学中心、图书信息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生活中心等功能,匡算总投资1.65亿元。

  二、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功能,满足学生生活需求,同意新增部分建筑功能,调整该工程建设规模。

  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6949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学实验楼、图书信息实验中心、艺术楼、体育馆、宿舍楼和食堂等,总投资调整为2.5亿元。资金来源由市教育局和学校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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