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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扩建年产25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2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0-27 公开日期:2011-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我委初审,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你局可按照规定,指导该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扩建年产25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常发改行服〔2011〕229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同意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扩建年产25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扩建年产25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常开经计[2011]401号)收悉。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由天合光能(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拟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现有厂房内,扩建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项目,引进制减反射膜设备(PECVD)、丝网印刷机(DP)等进口设备78台(套),购置双腔层压机、层压后自动化生产线等国产设备及辅助设备14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M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匡算总投资63622万元(折合美元9972万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1:6.38)。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经我委初审,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你局可按

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规定,指导该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函件非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具有任何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效力。

特此函告。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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