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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开发区大运河之星小区外围B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6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35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0-27 公开日期:2011-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开发区大运河之星小区外围B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开发区大运河之星小区外围B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运河之星外围B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大运河之星外围B地块二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0.63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2474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23044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公建1696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车库4361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196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181万元,其他费用171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2007出字第106号)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2011627日审定的《大运河之星外围B地块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常钟环(管)准字〔2011〕第09022号环评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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