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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至诚纸业有限公司造纸项目备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备[2011]1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0-27 公开日期:2011-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场需求,江苏至诚纸业有限公司可按照已经报送本委备案的内容,在溧阳市发展总体规划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造纸生产线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至诚纸业有限公司造纸项目备案的通知

溧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江苏至诚纸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高档涂布白板纸、40万吨低定量高强牛皮箱板纸、35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项目备案的请示》(溧发改〔2011355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该项目属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管理的项目。应你委及业主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场需求,江苏至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可按照已经报送本委备案的内容,在溧阳市发展总体规划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造纸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5万吨高档涂布白板纸、40万吨低定量高强牛皮箱板纸、35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原纸的生产能力。

  二、经本委备案的项目内容包括:项目以进口废纸、国内废纸、商品浆板、本色硫酸盐针叶木浆和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等为主要原材料;新建生产车间、仓库、机修车间、办公综合楼等设施,合计总建筑面积305383平方米;购置废纸处理生产线、压榨部、密闭气罩系统和纸卷输送线等国内外设备合计879台(套)。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3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3800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76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260000万元,企业自筹120000万元。

  四、项目选址位于溧阳市溧城镇工业集中区。

  五、项目建设必须符合《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并应注意选用先进适用技术,不得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和生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淘汰、限制或限定建设的设施和产品,也不得建设和生产按规定需要报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专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产品。请你委督促该公司按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和本委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项目环保、安全生产等措施和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高效、环保、节能、安全生产。

  六、请通知该公司根据本备案通知,向相关有权主管机关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后的批准手续。在办结节能、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等规定所列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七、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应配合本委及省、市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建设期间,如项目法人、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备案内容发生变化(其中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的变化超过20%),需书面报告本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如前述变化导致本备案通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通知自动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销的可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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