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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亚什兰(常州)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吨/年胶衣树脂和2000吨/年粘合剂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33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0-12 公开日期:2011-10-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亚什兰(常州)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吨/年胶衣树脂和2000吨/年粘合剂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常发改[2011]33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亚什兰(常州)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吨/年胶衣树脂和2000/

粘合剂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亚什兰(常州)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吨/年胶衣树脂和2000/年粘合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和常州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1、项目节能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适用,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内容深度基本符合要求。

  2、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345.68tce(当量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013tce/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33tce/万元(当量值)。

  3、原则同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所选用的装备、工艺和所采取的节能措施。

  4、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占能源消耗总量的96.91%),建设单位需做好电力配套设施的节能设计和建设,并确保项目的总体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本评审意见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附件: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关于《“亚什兰(常州)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10000/年胶衣树脂和2000/年粘合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评审意见》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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