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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2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0-08 公开日期:2011-10-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城市道路改造,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求,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蔷薇园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常园发〔201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城市道路改造,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2011年六十项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15号)要求,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常州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实施蔷薇园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两侧,采菱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12.5平方米。按照建设城市人工生态湿地公园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园区南北出入口、道路、公共设施、绿化及辅助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驳岸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及附属设施等。

  1、土方工程。土方调整10000立方米。

  2、驳岸工程。栏杆改造、加固580米,采菱桥通道改造。

  3、园林工程。园路改造1200平方米,入口铺地改造2100平方米,健身场地改造300平方米,休闲廊2个,挡墙护坡改造320平方米,新建围墙1380平方米,停车场改造2处。

  4、绿化工程。苗木移植、提升等。

  5、附属设施建设。新建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生态厕所75平方米,保安亭5个,垃圾房2个,坐凳100个,垃圾箱50个,入口标志和导游图2组等。

  6、同步实施钢结构桥修复、水处理系统修复、供配电箱修复、监控系统、应急避难设施、音响、照明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5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48万元,其它费用217万元,基本预备费6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2011年826日审定的《蔷薇园改造工程》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68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加强投资控制,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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