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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1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11-09-30 公开日期:2011-10-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消除现有梅港桥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项目拆除重建梅港桥的函》(常建〔2011〕2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2010〕215号和常发改〔2011〕4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鉴于现有梅港桥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行人安全和车辆正常通行,同意调整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的相关建设内容。

  二、调整的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梅港桥,在原址新建三跨简支板梁桥1座,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梅港桥拆除重建工程总投资430万元,一并纳入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总投资,即中吴大道(天宁大桥~S232省道)改扩建工程总投资由24219万元调整为24649万元,资金来源按原批复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按原批复保持不变。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和工程管理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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