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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路(泡桐路~机厂河)两侧林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1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9-29 公开日期:2011-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东大门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道路景观品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路(泡桐路~机厂河)两侧林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东路(泡桐路~机厂河)

两侧林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兴东路(泡桐路~机厂河)两侧林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1〕2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东大门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道路景观品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兴东路(泡桐路~机厂河)两侧林带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兴东路两侧,南起泡桐路,北至机厂河,全长830米,在道路两侧分别新建宽10米的林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和绿化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挖土、回填、平整场地等,合计11620立方米。

  2、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地被等,绿化总面积16600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23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343万元,土方、绿化等工程投资88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74),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35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141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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