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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0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9-22 公开日期:2011-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体发〔2011〕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现有清潭体育中心内。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13464平方米(含地下部分2676平方米),其中:健身房及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2679平方米;游泳池、更衣沐浴室及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3722平方米;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及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4193平方米;机房层建筑面积194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停车泊位71个)、设备用房、生活泵房等建筑面积2676平方米。广场、地面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室内外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规范要求实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功能设置和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建筑设计功能符合全民健身对体育设施的要求,主体建筑为3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游泳馆为27米大跨度预应力结构;地下建筑部分为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四、主要技术指标

  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和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环保、卫生、无障碍等系统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90万元,其它费用82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和你局共同筹措解决。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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